来 源 : 咸宁高新区政务服务局 解读单位: 咸宁高新区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咸宁高新区综合办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工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以及市政府办印发的《咸宁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助推工业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咸宁市住建局2022年6月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产业建设项目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模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咸宁高新区结合园区工业项目实际情况,形成了《咸宁高新区工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二、实施细则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五个方面,包含基本规定、适用范围、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本实施细则所称工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提前验收,是指单体建筑符合规划、质量、安全、消防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前进行单体建筑的综合竣工验收,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竣工一幢,验收一幢,支持企业提前投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