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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高新区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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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高新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
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按照“工委统一领导、管委会主抓、纪工委监督协调、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调整工作专班。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方立清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高新区各办局都明确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涉及需公开的文件资料,第一时间由各办局负责人签发,送至政务公开办公室,在信息平台进行发布,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做好工作部署。2017年初,管委会召开专题常务会议研究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流程、发布平台等,要求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省、市要求做实做细,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高新区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八项重点公开内容:一是有关征地拆迁,土地使用的政策法规;二是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分工调整等情况;三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四是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等情况;五是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六是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七是涉及符合咸宁市、高新区优惠奖励政策企业,及时公开有关情况;八是园区的技术设施建设,如修路、刷黑、项民生工程建设等。
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三是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要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四是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公开项目审批条件、项目决策、项目实施等事项;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在惠民资金管理上,公开资金的用途、数量、标准和分配去向;注重加大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
五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抓好重大突出事件和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固掌握话语主动权。
六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开通社会监督绿色通道。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是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八是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平台建设
高新区网站设置有“新闻动态”、“走进高新区”、“招商引资”、“高新企业”、“政务公开”、“党务工作”、“在线服务”、“公众互动”等板块,通过“新闻动态”及“走进高新区”对高新区的动态进行实时更新;将高新区的优惠政策、企业信息及企业动态通过“招商引资”、“高新企业”等专栏进行公布;对高新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予以及时发布。高新区网站不断加强提升各项服务功能,交流互动性增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接受公众咨询,帮助公众解决实际问题,有效的构筑起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平台。
(二)重点工作公开
1、财政资金公开
高新区财政资金政务主要公开财政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高新区按照文件要求,对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情况做出详尽说明,细化项目列支、及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2、规范性文件公开
按照工作要求,高新区对2009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施适用的办法、决定、规定、公告、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以咸宁高新区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以咸宁高新区名义发布的3件规范性文件已至有效期,建议宣布失效;另外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017年4月高新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进行了公示。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高新区利用多种渠道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0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138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26条。
(四)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7年高新区有1个专门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设置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具体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2人。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高新区收到1起关于信息公开进行行政诉讼的案件,现正在进行上诉。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17年以来,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高新区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为公众提供更为多样和畅通的查询渠道。三是对信息公开内容和界限需加深了解,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下一步措施:一是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对各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频次和力度。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高新区将在今后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以政务公开促进经济发展,为实现高新区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