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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高新区2016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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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咸宁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4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有力支撑了高新区的经济发展。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
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按照“工委统一领导、管委会主抓、纪工委监督协调、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调整工作专班。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方立清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高新区各办局都明确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涉及需公开的文件资料,第一时间由各办局负责人签发,送至政务公开办公室,在信息平台进行发布,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做好工作部署。2016年初,管委会召开专题常务会议研究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流程、发布平台等,要求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省、市要求做实做细,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016年5月,结合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保密制度落实等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办局工作人员就政务公开等工作进行学习培训。同时,高新区积极参加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实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高新区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八项重点公开内容:一是有关征地拆迁,土地使用的政策法规;二是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分工调整等情况;三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四是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等情况;五是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六是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七是涉及符合咸宁市、高新区优惠奖励政策企业,及时公开有关情况;八是园区的技术设施建设,如修路、刷黑、项民生工程建设等。
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三是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要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四是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公开项目审批条件、项目决策、项目实施等事项;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在惠民资金管理上,公开资金的用途、数量、标准和分配去向;注重加大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
五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抓好重大突出事件和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固掌握话语主动权。
六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开通社会监督绿色通道。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是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八是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三)突出重点,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高新区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努力拓宽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
一是抓好高新区网站改版。以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咸宁新闻网的大力支持下,对高新区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改版后的高新区网站共设有32个子栏目,设置政务公开专栏,页面设置更加科学,符合政务公开的要求。
二是抓好高新区微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更新微信信息,需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2016年高新区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00余条,留言上万条,不断扩大高新区的影响力。
三是抓权力清单建设。结合高新区机制体制改革,推进高新区集中审批和综合执法工作。在高新区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136项、行政服务事项210项、行政执法事项1996项。
四是抓好信息主动公开。通过会议通报、公开栏及网站公布等形式,及时公开了干部提拔任用、党费收缴使用、发展党员、推优、“两代表一委员”选举、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财政预决算、产业基金使用、优惠政策执行等重要情况。市级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及政务服务权限下放高新区后,《咸宁高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咸宁高新区监管执法事项目录》《咸宁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6月份建成运行,各窗口办事实行日记录、周公布、月考评。2016年,高新区通过高新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57条,其中高新区新闻200余条,对高新区建设发展成就进行了大量正面、广泛、深入的宣传,在高新区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工作上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016年,高新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57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高新区利用多种渠道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8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138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30条。
(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高新区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亦未收取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6年,高新区有1个专门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设置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具体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2人,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万元。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高新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焦点。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次,领导信箱回复办理事件2件,热线电话接通共计76通。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高新区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
(六)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高新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3次,举办2次培训班学习,接受培训人数9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6年以来,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高新区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三是监督方面力度不足,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四是财政方面信息公开不健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不及时。
下一步措施:一是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对各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频次和力度。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17年高新区将在总结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以政务公开促进经济发展,为实现高新区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