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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湾(贺胜路至永安东路段)雨水箱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伟德手机网页版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8047 文  号 : 咸发高〔2024〕3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名 称: 丁家湾(贺胜路至永安东路段)雨水箱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7-22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对丁家湾(贺胜路至永安东路段)雨水箱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收悉。根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咸宁市发改委委托咸宁高新区行使咸宁高新区区域内的行政审批权。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5-421250-04-01-31292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b×h=3.0×2.5m雨水箱涵400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3座。

二、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丁家湾(贺胜路至永安东路段)。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510.2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附:工程招投标部门审批意见。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丁家湾(贺胜路-永安东路段)雨水箱涵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工程监理







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7月22日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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