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940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名 称: 咸宁高新区关于生产、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提醒清单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15
一、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各种功能用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芯材的彩钢板、木制三合板等材料进行分隔,吊顶、墙面、地面等部位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进行室内装修,火灾荷载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迅速蔓延,并伴随有毒浓烟气体,加大救援难度,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产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用火用电风险。“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功能复杂,超负荷用电情况较多,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且未采取穿管保护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上,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未采取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一旦电气线路出现故障,极易直接导致火灾发生。冬季室内违规使用明火、电暖气取暖现象较多,极易引发火灾。
三、室内防火分隔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防火分隔不到位情况较常见。例如两个合用场所或者合用场所与其他场所防火墙开设门窗洞口,办公、休息房间内部隔墙未采用不燃烧体并未砌筑至楼板底部进行完全分隔,场所内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该设置防火门的位置未设置防火门,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未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封堵。这些未做好防火分隔的地方都是造成火势和烟气蔓延的重要渠道。
四、安全疏散风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外窗或阳台设有金属栅栏且未开设逃生口,违规搭建、扩建临时建筑等,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疏散逃生,外部救援力量难以进入内部灭火救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违规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等情况普遍,严重威胁场所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管理或者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
六、电动自行车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有人员居住的区域并且进行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做好有效的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室等方式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等。
七、消防安全管理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场所业主漠视消防法律法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检测、维护保养和检查巡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老化,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或者直接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等情况十分常见,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有效控制火势,易造成火势的迅速蔓延。
八、消防安全宣传风险。“厂中厂”、“多合一”场所人员复杂、流动频繁,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漠,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平时接受不到消防安全教育,防火、灭火常识匮乏。场所内人员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操作消防设施、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