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3435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科经局
名 称: 关于《咸宁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公示的反馈结果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8
为推动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响应科技部组织的“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转型行动”,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62号)文件要求,高新区编制了《咸宁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编制前期,高新区已组织编制团队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高新区各办(部、局)、环保分局等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部分园区企业进行调研座谈。
秉持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原则,现将《咸宁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反馈。
公 示 期: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
联 系 人:胡昕
联系电话:0715-8121162
联系地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旗鼓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7100
附件:
征集反馈结果:
推动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响应科技部组织的“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转型行动”,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62号)文件要求,高新区编制了《咸宁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秉持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原则,现将《咸宁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至网上征求意见活动结束,已收到1条反馈意见,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提出。党群部结合高新区结合国家、省、市目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的最新政策及高新区的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例如将“南鄂英才计划”删掉,因此计划从2017年5月开始实施,有效期是5年,2022年将到期;将“南鄂校友资智回归计划”、“基层高质量发展专才支持计划”、“博士服务团”换成“院士专家企业行”、“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引进计划”等;将“打造一批高品质的高级人才公寓、专家公寓、青年公寓”修改成“打造一批高品质人才公寓、专家公寓、公租房”。已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咸宁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