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682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30 17:10
镇卓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通旗鼓大道至十六潭路之间连接道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咸宁高新区高度重视并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经调查,镇卓飞委员提出的旗鼓大道至十六潭路之间连接道路相关问题系我区正在推进建设的经一路(旗鼓大道—十六潭路段)项目。经一路(旗鼓大道—十六潭路段)位于贺胜路市疾控中心东侧,2019年7月5日,高新区委托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咸宁市经一路(旗鼓大道—十六潭路段)及纬一路(经一路—泉都大道段)道路及管线综合规划》,现已通过咸宁市城市规划(建筑)方案专家评审会审查,并于2019年9月16日经咸宁市人民政府审定。在《咸宁市经一路(旗鼓大道—十六潭路段)及纬一路(经一路—泉都大道段)道路及管线综合规划》中明确,经(旗鼓大道—十六潭路段)规划全长约77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经一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目前,经一路(十六潭路-旗鼓大道段)、纬一路(经一路-泉都大道段)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可研、预算、财评和招标工作,施工合同已签。
由于该道路涉及建设用地未完成报批,导致该项目暂时无法开工建设。高新区已于2021年2月组织了2021年度第31批次对“经一路、纬一路”土地进行报批,2月10日发布征地公告,3月12日完成了土地现状、养老保险调查等前期工作,发布了土地安置补偿公告(需公告30天)。4月30日,经省自然资源厅对增减挂钩指标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增减挂钩缴费单,购买该批次的增减挂钩指标需缴纳495万元,咸宁高新区克服困难并从大局出发,经过研究决定同意缴纳495万元的增减挂钩指标费用,目前正在进行缴纳增减挂钩指标费用相关工作。
预计2021年9月可完成该道路涉及建设用地的报批流程,待用地指标报批完成后该项工程可开工建设,咸宁高新区将加快推进道路建设,尽快完成工程施工,以便解决周边单位、群众通行难的问题。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