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6908 文 号 : 咸高管征预公告〔2024〕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名 称: 关于征收咸安区横沟桥镇孙祠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关事项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咸安区横沟桥镇孙祠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有关事项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横沟桥镇孙祠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1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湖北咸宁高新区横沟桥七路(317省道—横沟桥九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