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302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2022年度部门及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29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咸宁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对咸宁高新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咸宁高新区的重大事项。
3.负责管理党员干部、人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管理工作;对市直有关部门设在咸宁高新区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按市委规定与权限,与委派部门共同考核、任免。
4.负责咸宁高新区各单位和各领域党的建设工作。
5.负责咸宁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负责咸宁高新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咸宁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8.研究和处理咸宁高新区内重大突发事件。
9.负责市人大、市政协委托咸宁高新区管理的工作和国安、统战、政法、信访维稳、人民武装、工青妇等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定咸宁高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重大政策。
2.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咸宁高新区的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履行市政府授予的行政审批职能,依法管理咸宁高新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
3.编制咸宁高新区产业规划,负责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制定咸宁高新区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咸宁高新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落实编制城市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5.负责咸宁高新区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平安建设等工作。
6.制定咸宁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7.负责管理咸宁高新区建成区工业企业的有关社会事务,协助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落实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8.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企业自主权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9.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设在咸宁高新区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
10.行使省、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11.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中咸嘉的工作职责为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协商咸安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确定具体权责事项,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较圆满完成高新区交办各项工作。全年全面清理规范原咸嘉临港新城合同协议;全面落实咸嘉临港产业园区座谈会时交办的任务;按照尽全力盘活卓达咸嘉项目的工作思路,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服务好卓达咸嘉项目;全面配合开展了招商引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9个副县级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招商局、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监委。并含一个二级单位咸嘉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高新区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12798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补助。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10651万元增加2147万元,增幅20%,主要原因: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部门职责扩展。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高新区管委会支出预算总额12798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0651万元增加2147万元,增幅20%,主要原因: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部门职责扩展。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0651万元增加21047万元,增幅20%
二级单位咸嘉的收入预算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部门的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117万元,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255万元减少了138万元,减幅11%,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部门的 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费用0万元,与上年减少40万。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2.5%,高新区按照公车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比上年增加30万元,因一台公务车达到更换处置条件。
3、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1增加159万元,增幅6.7%,主要原因:单位职能扩展。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1增加159万元,增幅6.7%,主要原因:单位职能扩展。其中货物2200、服务项目2280、无工程类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 2022年初,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调研与集中公务活动用车1辆,外事与政务接待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0个,资金482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51%。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的项目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资金得到了有效执行,项目产出较好,效益较为显著。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十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园区道路零星工程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当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80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果:改善了园区路面条件,美化了园区建设,保障了居民的出行安全。
(2)牛皮癣专项整治及拖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73%。主要效果: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吸引外资企业投资,较好的美化城市环境。
(3)“园区大道井盖工程、果皮箱”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产出和效果:疏通管道垃圾,排除路面安全隐患及路面整洁。
(4)园区路灯电费及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1080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为保持路灯运维工作的连续性。
(5)“公厕维护、二期污水管、”和管理费用预算300万元,执行数为 210万元,完成预算的70%。(书台街2座.金桂路.永安东路.旗古大道.横沟大道等6座公厕运营维护市场)。二期污水接入金桂路雨水,咸宁东站,孵化园企业,等排水流入浮山河。
(6)环境监测费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获得的监测数,提高环境执法效,更好地维护高新区生态环境安全,服务产业绿色发展。
(7)园区基础设施场地平整改造工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6%。主要挖机配合推土机清理杂草. 杂树和“七通一平”场地工程等。
(8)防洪汛期路口清理、餐厨清理、固废清理费等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0%,主要是对路面的垃圾清理,保障路面整洁及餐厨、固废清理等。
(9)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环汉”钢棚箱、标识牌、信息化、活动房工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城市的规划建设,标识牌、信息化、活动房工程的标志是最基本的设施,他体现出园区步入现代化的程序,对园区的本身产生很多附加值,并带动园区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0)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国土总规划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79万元,执行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68%,主要是规划好土地,为招商引资打好基础。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指标,在年初制定一绩效目标时,充分考量相关因素,强化事前准备工作,完善指标体系建设。2.提高项目预算编报水平,在以后的预算编报工程中,我单位将继续努力加强预算编报质量,进一步明确、细化预算编报内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强化项目规范执行、资金规范使用的重要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3.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做好项目绩效的跟踪。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做好对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的把控,确保实现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情况、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有关情况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咸宁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对咸宁高新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咸宁高新区的重大事项。
3.负责管理党员干部、人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管理工作;对市直有关部门设在咸宁高新区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按市委规定与权限,与委派部门共同考核、任免。
4.负责咸宁高新区各单位和各领域党的建设工作。
5.负责咸宁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负责咸宁高新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咸宁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8.研究和处理咸宁高新区内重大突发事件。
9.负责市人大、市政协委托咸宁高新区管理的工作和国安、统战、政法、信访维稳、人民武装、工青妇等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定咸宁高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重大政策。
2.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咸宁高新区的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履行市政府授予的行政审批职能,依法管理咸宁高新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
3.编制咸宁高新区产业规划,负责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制定咸宁高新区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咸宁高新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落实编制城市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5.负责咸宁高新区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平安建设等工作。
6.制定咸宁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7.负责管理咸宁高新区建成区工业企业的有关社会事务,协助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落实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8.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企业自主权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9.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设在咸宁高新区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
10.行使省、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11.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协商咸安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确定具体权责事项,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9个副县级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招商局、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监委。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高新区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12620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补助。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10513万元增加2107万元,增幅20%,主要原因: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单位职责扩展。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高新区管委会支出预算总额1262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0513万元增加2107万元,增幅20%,主要原因: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单位职责扩展。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6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0513万元增加2107万元,增幅2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107万元,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243万元减少了136万元,减幅11%,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咸宁高新区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费用0万元,与上年减少40万。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加11.1%,高新区按照公车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比上年增加30万元,因一台公务车达到更换处置条件。
3、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1增加159万元,增幅6.7%,主要原因:单位职能扩展。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1增加159万元,增幅6.7%,主要原因:单位职能扩展。其中货物2200、服务项目2280、无工程类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调研与集中公务活动用车1辆,外事与政务接待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0个,资金482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51%。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的项目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资金得到了有效执行,项目产出较好,效益较为显著。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十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园区道路零星工程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当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80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果:改善了园区路面条件,美化了园区建设,保障了居民的出行安全。
(2)牛皮癣专项整治及拖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73%。主要效果: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吸引外资企业投资,较好的美化城市环境。
(3)“园区大道井盖工程、果皮箱”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产出和效果:疏通管道垃圾,排除路面安全隐患及路面整洁。
(4)园区路灯电费及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1080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为保持路灯运维工作的连续性。
(5)“公厕维护、二期污水管、”和管理费用预算300万元,执行数为 210万元,完成预算的70%。(书台街2座.金桂路.永安东路.旗古大道.横沟大道等6座公厕运营维护市场)。二期污水接入金桂路雨水,咸宁东站,孵化园企业,等排水流入浮山河。
(6)环境监测费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获得的监测数,提高环境执法效,更好地维护高新区生态环境安全,服务产业绿色发展。
(7)园区基础设施场地平整改造工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6%。主要挖机配合推土机清理杂草. 杂树和“七通一平”场地工程等。
(8)防洪汛期路口清理、餐厨清理、固废清理费等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0%,主要是对路面的垃圾清理,保障路面整洁及餐厨、固废清理等。
(9)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环汉”钢棚箱、标识牌、信息化、活动房工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城市的规划建设,标识牌、信息化、活动房工程的标志是最基本的设施,他体现出园区步入现代化的程序,对园区的本身产生很多附加值,并带动园区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0)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国土总规划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79万元,执行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68%,主要是规划好土地,为招商引资打好基础。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指标,在年初制定一绩效目标时,充分考量相关因素,强化事前准备工作,完善指标体系建设。2.提高项目预算编报水平,在以后的预算编报工程中,我单位将继续努力加强预算编报质量,进一步明确、细化预算编报内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强化项目规范执行、资金规范使用的重要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3.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做好项目绩效的跟踪。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做好对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的把控,确保实现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情况、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有关情况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
咸嘉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2022年是加快推进咸嘉临港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高新区各办部局的大力支持下,咸嘉园办留守干部主动作为,迎难而上,较圆满完成高新区交办各项工作。全年全面清理规范原咸嘉临港新城合同协议;全面落实咸嘉临港产业园区座谈会时交办的任务;按照尽全力盘活卓达咸嘉项目的工作思路,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服务好卓达咸嘉项目;全面配合开展了招商引资工作。全年接洽的企业共5家,其中深圳乐享通、武汉傅友建设集团、江西志特新材料等8家投资生产的企业,华夏幸福、宏泰产业市镇等4家整体开发的企业,除江西志特新材料落户高新区外,其他8家企业均未签订投资意向合同。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为事业编机构,事业单位编制总数控制在10名以内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咸嘉收入预算总额178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补助。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138万元增加40万元,增幅28.9%,主要原因: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高新区管委会支出预算总额178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38万元增加40万元,增幅28.9%,主要原因: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8万元,较上年138万元增加40万元,增幅28.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0万元,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2万元减少了2万元,减幅16.7%,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费用0万元,与上年减少0万。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100%,高新区按照公车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均在管委会机关开支。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均在管委会机关开支。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0元、工程采购预算0元、服务采购预算0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无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情况、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有关情况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