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702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
名 称: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05
2020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和横沟桥镇的大力支持下,高新区财政局认真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做大财税收入,落实“六保”任务,为高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2020年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高新区财政总收入为365,856万元,比上年减少8,090万元,减少2%。其中包括公共预算总收入215,305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50,5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情况
公共预算总收入215,305万元,同比减少7,361万元,减少3.3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021万元,比上年减少18,363万元,减少14.6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税收征收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影响增值税和所得税收入近2亿元。
2.上解中央预算收入93,124万元,比上年减少1,655万元,减少1.75%。
3.上级补助收入15,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2,657万元,增长505.67%,其中包括中央黑臭水体专项治理项目资金5,000万元;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5,500万元;中央医用口罩扩能专项(金士达)资金1,184万元;市级体制结算补助收入2,000万元。
(二)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50,551万元,比上年减少1,346万元,减少0.89%,其中:
1.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 114,251万元,比上年减少37,029万元,减少24.48%;
2.上级专项债收入36,300万元,全部为2020年新增资金。共涉及2个单位,其中,横沟桥镇2个,涉及资金800万元;高新投4个,涉及资金35,500万元。
二、2020年支出完成情况
2020年高新区财政总支出为365,856万元,比上年减少8,090万元,减少2%,总体达到收支平衡。其中包括公共预算总支出64,64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50,55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中央、省、市分成)150,0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4,649万元,刨去上级转移支付因素,实际由本级财力负担的支出为51,489万元,比去年减少5,449万元,减少9.6%。
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2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46万元,包含公安分局电动摩托车物联网防盗系统建设40万、园区巡逻经费40万、垫付办案经费30万;
3.教育配套支出161万元,为乾元高新班办学经费补助;
4.科学技术支出15,893万元;
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15,054万元,为兑现企业优惠政策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万元;
7.医疗卫生和计生支出1,457万元,含新冠疫情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2,750万元,含污水处理费;
9.城乡社区支出8,485万元,含黑臭水上级专项500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3,355万元,含托管区域扶贫2,641万元,其中:本级2,200万元,上级扶贫专项441万元;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万元,为津晶城服务业中央专项资金;
12.支持金融发展支出50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6,464万元,含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5,500万元,公租房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96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总支出
全年支出150,551万元,比上年减少729万元,减少0.48%,其中:
1.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14,251万元;
2.政府专项债发行支出36,300万元,财政拨付率和项目单位使用率均达到100%。
(三)上解上级支出
2020年上解上级支出150,656万元,比上年减少13,146万元,减少8.03%,具体如下:
1.上划中央级支出93,124,比上年减少1,655万元,减少1.75%(中央留存部分)
2.上解省级支出18,668,比上年减少726万元,减少3.74%(省级留存部分)
3.上解市级支出38,864,比上年减少10,765万元,减少21.69%(市级留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