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近期,全国范围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按照省交管局统一部署,6月起,咸宁公安交警将每周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安全头盔与安全带使用率。
记者了解到,5月31日前,咸宁公安交警如查获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以不做处罚、宣传教育为主,督查广大群众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但6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处以扣2分,罚款50元的处罚;乘坐摩托车没戴头盔的,罚款10元;在城区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及系好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望广大市民朋友,正确佩戴头盔及系好安全带,遵守交规,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来源:咸宁日报)